我曾經把男友分給閨蜜過3完結篇
會看3的應該看過1.2了,沒看過的麻煩先移駕。感恩。
-開場前溫馨提醒-
因為後續部分大部分都不是我直接參與,
只能聽轉述,所以發文風格也會改成純敘事,
過程很長我極盡濃縮,請大家就當故事看看就好。
-正文開始-
逃兵後一個多月,X女媽媽突然連絡我說抓到人了,
警察巡邏時,查到X女停在電玩店外的機車車牌。
X女和J男媽媽都趕到警局,J男媽媽據說是暴跳如雷,
X女還跳出來跟J男的媽媽說「我會養妳兒子一輩子」
非常有尬資(guts,開玩笑用法請不用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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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逃兵被抓還是要先接受制裁,可能是因為初犯,
J男在看守所才關了兩個月就被送回去繼續當兵。
X女真的蠻坎坷的,因為沒幾個月J男又決定逃兵,
這回亡命天涯逃到北部去,兩個人在網咖當店員。
兩年後突然有共同朋友跑來跟我說「她們被抓了」。
那時候聽到這句話的我,一點都不驚訝。
因為是我做的。
身為X女的前閨蜜,知道她平常慣用的網路ID。
有一次逛網站的時候剛好看到X女PO了面交文,
面交地點在永和某網咖,我直覺是她們工作的地點。
我非常俗辣不想留資料,所以是匿名舉報。
因為是二犯,J男這次被判刑關了一年多。
某方面來說,算是我親手把他送進監獄的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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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男經過監獄洗禮,沒當完的兵也還是跑不掉的,
不過他這次學乖了,走正規方式申請停役(他有氣喘)。
1999年入伍直到2004年才正式脫離部隊。
可能感覺到X女對他超癡情還苦守寒窯這樣,
應該是有感動到,據說J男出獄後對她蠻好。
出獄後搬回來和X女一起住,就在我隔壁區而已,
J男工作地點還在我公司附近幾分鐘車程。
不過他們是事發 15 年後才結婚(純登記沒婚禮),
結婚的理由也很刷新我三觀,說X女工作累想放假,
J男覺得簽個名登記一下讓X女放8天婚假他沒差。
然後據說X女想要小孩,但是J男死都不要。
從早期的部落格到後期臉書時代,加上共同朋友蠻八卦,
他們的消息一直會傳到我這裡來。
J男生活除了上班就是打電動,周遭沒什麼其他女生。
我以為她們會白頭到老,但沒想到結婚才兩年左右,
J男開始沉迷上酒吧,做醫美還化妝把自己弄成花美男,
沒多久就交了一個小三,還介紹給X女認識當姊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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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多後J男被小三甩還性侵小三,事情鬧大。
(說性侵是小三強烈表示分手了不要做,還是被硬上)
X女用"不提告妨礙家庭",換小三"不提告性侵"後,
還是原諒J男,卑微的說只要J男回到他身邊就好。
但是J男不要,堅持離婚。
他覺得現在自己又帥又受歡迎又會講話,女人緣超好,
X女不漂亮不是他的菜,他本來就沒多愛X女(本人說法),
之前帶X女跟自己朋友3P,還說有讓X女挑她喜歡的。
J男把離婚協議書直接PO上臉書,昭告天下他單身,
希望小三看到後能回心轉意,發現小三完全不理他後,
又開始在臉書上說他多愛小三,對小三多好多好,
結果小三怎麼不要他,他是個被情傷的悲情男人哭哭。
這下臉書朋友包括他丈母娘,全知道J男外遇還離婚。
(J男一直刷新我的三觀,會做出什麼事我都不意外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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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飛後的J男開始到處撩妹,長期徵女友,不徵長期女友。
在酒吧強吻女服務生,被告性騷擾(最後易科罰金)也沒在怕,
群交派對、玩人妻,反正他覺得長的OK的都來者不拒。
他們住的房子是婚前買的,頭期款是X女媽媽出的,
但是登記J男名下,由X女負責繳房貸,
他負責生活開銷(他覺得出去就是要男人付錢才有面子)
沒登記共有是因為貸款會比較麻煩(J男工作比較穩定)。
沒想到J男拿房子貸二胎養小三,最後不得已賣房還債,
所以離婚後X女什麼都拿不到,人財兩失。
離婚發生在2019年,剛好是事件發生的20年整。
X女付出青春成了一場空,終於心死離開J男了嗎?
沒有,她是我這輩子看過最死心眼的女人,
她從原本堂堂正宮,淪為J男後宮女友見不得光的那一個。
據說現在還跟J男在一起,等著J男在外面玩完女人後,
偶爾能想到她,回來翻翻她的牌子。
以上都還是現在進行式,很扯,但這是她的選擇。